文|篤鮮
「居住幾十年的房子面積差0.96㎡,孩子不能就近上初中。」最近,一名溫州居民的網路問政帖引發關注。
溫州市鹿城區教育局稱,當地2021年出台的初中招生文件規定,用於入學的房屋產權建築面積需在20㎡以上。有人據此認為既定要求不該通融,也有人主張文件效力不應溯及既往,然而,規則本身的合理性尤須斟酌。
翻開我國義務教育法,關於教育資源分配,既規定了適齡兒童、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免試就近入學;也強調了他們不分家庭財產狀況,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權利。當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,很多家庭上演著當代的「孟母三遷」,供不應求的學區房價格被越炒越高,不僅危害樓市健康發展,而且容易演變成「富人家孩子才能上名校」的局面。當地為抑制炒房,給用於入學的房屋增加購置門檻,出發點是好的。
可是效果如何呢?以房子大小作為門檻,或許只能攔下買不起高價房的普通家庭,加劇著兩極分化的馬太效應。去年9月,山東菏澤市第一實驗小學要求「房產套內面積超60㎡」,就引起了社會輿論強烈抵制。溫州鹿城區把房產面積的最低要求落在20㎡,似乎是為了確保學生家庭實際居住,沒有那麼明顯地「嫌貧愛富」,但從本質上講,只要將入學資格和房屋面積扯上關係,都不過是「五十步」與「一百步」的區別罷了。
住房和教育公平是一個社會不容突破的底線公平。做到公平最根本的解決辦法還是做大蛋糕,提供更加充足的優質教育資源,而現階段整頓學區房炒作亂象,需要用程序公平來爭取實體公平。今年4月,教育部發布了《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「確保2022年招生工作全面實行劃片就近入學」。
據此,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地方可以先將熱門學校將劃入相應片區,保證各片區內教育資源大體均衡,再通過包括但不限於搖號等方式按區分配入學資格,保障各個家庭之間的機會公平。個別地方自行為公共資源配給增設與個人財產有關的門檻,法律依據是什麼?是否與「享受教育公平不分家庭財產狀況」的上位法要求相抵觸?
說回新聞中這位家長,老房子住了幾十年、自己和弟弟都曾在附近這所中學就讀,其實都不足以推導出孩子可以在同一所學校就讀的結論。當「劃片就近」全面鋪開,在多校劃片的地區,學生將隨機進入片區內任何一所學校。是時候跳出「就近等於距離最近」的認知錯誤了。
【作者】 王梓佩
南方評論